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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7068600@qq.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JJF2022011338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浦口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区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月13日
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内容a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评分标准”中内容:
“3.1项目团队需提供的正版测评工具或设备证明材料,包括性能调优工具,web安全漏扫工具。(需提供购买或者租用工具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和发票,且合同必须与投标单位签订,不提供者不得分)。完全满足要求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现变更为:“3.1项目团队需承诺提供正版测评工具或设备,包括性能测试工具,web安全漏扫工具。(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完全满足要求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2)更正内容b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评分标准”中内容:
“3.2.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软件产品检验员证书和工信部颁发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3.2.2项目团队人员要求:(1)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软件工程师证书,得2分;(2)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软件产品检验员证书,得2分;(3)具有工信部颁发的高级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证书,得2分;(4)具有国际软件测试资质认证ISTQB高级证书或软件评测师,得2分。”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近三个月所缴社保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现变更为:“3.2.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软件产品检验员证书和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不满足不得分。”
“3.2.2项目团队人员要求:(1)具有软件产品检验员证书,得3分;(2)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3分;(3)具有国际软件测试资质认证ISTQB高级证书或软件评测师证书,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近三个月所缴社保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原“(1)具有软件工程师证书,得2分;”删除。
(3)更正内容c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评分标准”中内容:
5.1.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并且检测产品/项目/参数范围包含产品质量功能性度量值、产品质量性能效率度量值、产品质量信息安全性度量值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现变更为:“5.1.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并且检测产品/项目/参数范围包含功能性度量值、易用性度量值、可靠性度量值、性能效率度量值、信息安全性度量值、兼容性度量值、维护性度量值、可移植性度量值,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更正内容d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评分标准”中内容:
5.3.1供应商具有安全测试系统著作权证书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该采购公告公示前获取的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2供应商具有性能测试系统著作权证书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该采购公告公示前获取的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3供应商具有软件测试缺陷管理类软件产品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该采购公告公示前获取的上述软件产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现变更为:5.3.1供应商所使用测试工具或设备具有安全测试系统类著作权证书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供应商须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2供应商所使用测试工具或设备具有性能测试系统著作权证书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3删除
更正日期:2022年1月18号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不变,请供应商登陆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查看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并下载最新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市民中心B座7楼
联系方式:13451919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L栋6楼
联系方式:时工 15013346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基楼
电 话:13451919989
公告日期:2022年1月18日